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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
    04.28
    各单位:科技部 财政部联合发布《2022年中央级高校和科研院所等单位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结果的通知》,河海大学考评优秀。为进一步落实国家和省有关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政策,持续推进我校大型仪器开放共享水平,强化高水平专业化实验技术队伍建设,充分释放服务潜能,不断提高仪器服务能力及共享水平,特启动第二届河海大学大型仪器“资源共有,你我共享”主题月活动。一、活动目标全面拓展开放共享路径,全域推进实验技能培训,全力激发科学仪器效能,全速提升共享服务水平。二、活动主旨人人参与,人人共有,人人共享,人人获益。三、活动组织指导单位:江苏省科技资源统筹服务中心主办单位: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实验与分析测试中心协办单位:人事处 科技处四、活动时间2023年5月1日-2023年6月10日五、活动内容1、金点子大赛:开放共享我最行参赛对象:全校师生比赛内容:为校内大型仪器开放共享工作提点子,旨在解决限制校内大型仪器开放共享急、难、愁、盼的问题,主要围绕存在问题、工作举措、实施路线、实施可行性等方面开展。通过比赛,征集校内大型仪器开放共享新举措,遴选可操作、可推广的举措进行深入研究,以期发掘新成效。时间安排:2023年5月20前参赛人员参照大赛模板(附件1)提交金点子大赛作品,5月31日前完成参赛作品评审并公布获奖名单。负责单位: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实验与分析测试中心2、服务典型案例大赛:开放共享我最棒参赛对象:全体教职工比赛内容:重点围绕各类重大科研任务、全省产业升级、企业创新及推动本单位科研能力提升等主题,依托大型仪器开展的共享服务和技术创新,总结共享经验,形成服务典型案例,案例须图文结合。通过比赛,遴选高质量案例,在校内外宣传推广。时间安排:2023年5月20日前参赛人员参照案例模板(附件2)提交服务典型案例大赛作品,5月31日前完成参赛作品评审并公布获奖名单。负责单位: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实验与分析测试中心、科技处3、实验技能大赛:开放共享我最强参赛对象:大型仪器实验人员比赛内容:依托大型仪器进行技术比赛(1)讲解比赛,采用PPT形式讲解仪器原理和应用要点,以及规范化操作流程、数据处理和二次功能开发等关键技术;(2)技能比赛,根据讲解比赛选拔优秀大型仪器运行维护人员参加技能比赛,比赛内容包括仪器调试、样品处理、关键实验技术分析、数据处理等技能。时间安排:2023年5月10日前实验技能大赛参赛人员提交报名表(附件3),5月25日前完成讲解比赛,6月5日前完成技能比赛,6月10日前公布获奖名单。负责单位: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实验与分析测试中心3. 开放共享先进单位和个人评选根据河海大学大型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结果,开展全校大型仪器开放共享先进单位和个人评选,评价标准为:① 管理规范,制度齐全② 环境整洁,集约节约③ 记录规范,有据可查④ 使用高效,服务多元⑤ 专人管理,保障有力⑥ 单位重视,共享辐射⑦ 行业美誉,成效显著评选河海大学大型仪器开放共享先进单位和个人(实验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若干名。先进单位根据大型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结果遴选;先进个人由申请人填写《2022年度河海大学大型仪器开放共享先进个人申报表》(附件4)。时间安排:5月底公布评审结果。负责单位: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实验与分析测试中心、人事处六、参赛要求1.参赛人员自由报名,学生由团委组织,合作参赛人员总数不超过3人,参赛合作人员提交的作品如获奖,奖金由参赛合作者自行分配。2.参赛人员应保证文字、图片、照片、视频等的真实性,且不涉及侵权问题并填写承诺书。3.参赛作品、案例、报名表、申报表等均交至河海馆916,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qgx@hhu.edu.cn。七、评审及表彰办法主题大赛由大赛专家组进行打分,评选出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1.   金点子大赛:一等奖3项,二等奖10项,三等奖20项。一等奖奖金1000元,二等奖奖金800元,三等奖奖金500元。2.   服务典型案例大赛:一等奖2项,二等奖5项,三等奖8项。一等奖奖金2000元,二等奖奖金1000元,三等奖奖金500元。3.   实验技能大赛:一等奖2项,二等奖5项,三等奖10项。一等奖奖金3000元,二等奖奖金1000元,三等奖奖金500元。4.   开放共享先进个人奖励每人2000元至5000元;开放共享先进单位奖励每单位大型仪器共享平台建设经费2万元至5万元。八、联系方式     活动联系人:陈林 025-83786206 活动咨询QQ群     本活动由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实验与分析测试中心负责解释。
  • 2023
    04.28
    各有关单位:大型仪器是突破科学前沿、解决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安全重大科技问题的技术基础和重要手段。为进一步提升我校大型仪器使用效率,推进各单位建设有规模、有层次、有影响的集约化平台,全面提升我校大型仪器服务“双一流”学科建设的能力,现开展2023年河海大学大型仪器开放共享评价工作,学校依据《河海大学大型仪器开放共享评价细则》(河海实测〔2022〕1号)(附件1)对各单位大型仪器开放共享工作实施评价考核,考核结果将直接作为我校大型仪器先进单位和个人评选、大型仪器共享及维修基金申请、大型仪器采购论证以及单位年终考核等依据。一、总体原则大型仪器开放共享工作评价考核总体原则如下:(1)管理规范,制度齐全(2)环境整洁,集约节约(3)记录规范,有据可查(4)使用高效,服务多元(5)专人管理,保障有力(6)单位重视,共享辐射(7)行业美誉,成效显著各单位可根据总体评价考核原则制定相应细则,确保大型仪器开放共享工作做实做细。二、考核对象大型仪器所在单位三、考核仪器除涉密仪器外,凡产权属于我校、单台(套)设备账面原值不低于40万元人民币、用于科研的仪器。大型仪器统计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使用记录以大型仪器共享平台(yqgx.hhu.edu.cn)数据为依据。四、考核方式考核分为单位自评、专家评审和学校审核三个阶段,单位自评根据《河海大学大型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表》(附件2)逐项打分,并将相应证明材料整理成册;专家评审依据单位自评结果开展现场复核和打分;学校审核针对各单位自评和专家评审结果开展综合审核,对各单位考核结果进行排名。五、时间安排单位自评时间:2023年5月15日前专家评审时间:2023年5月20日至25日学校审核时间:2023年5月26日至28日学校审核完成后将进行网上公示。六、其他各单位将签字盖章后的《河海大学大型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表》和证明材料交至实验与分析测试中心平台管理部。联系人:陈林电  话:025-83786206地  址:河海馆916邮  箱:yqgx@hhu.edu.cn        附件1 河海大学大型仪器开放共享评价细则        附件2 河海大学大型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表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实验与分析测试中心(挂靠) 2023年4月28日
  • 2021
    12.10
    近日,科技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发布2021年中央级高校和科研院所等单位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结果的通知》,本年度共有346家单位参加评价考核,考核结果优秀单位50家,我校考核结果获得优秀。近年来,学校高度重视大型仪器开放共享,突破传统模式,统筹协调实验人员职称评定、实验室建设及大型仪器运行维护经费、大型仪器购置论证和部门考核,打造新的管理机制,实现相关人、财、物的集约化管理,为大型仪器开放共享提供坚实的保障。针对大型仪器专业性强、学科分布广等特点,创立了“推、拉、提、改、保、考”6字工作法,主动对接行业需求,全力推进校内外共享。为保障大型仪器开放共享工作的持续有效,学校编制了《河海大学大型仪器建设规划(2022-2030)》,以开放共享为目标、更好服务校内外科研为路径,持续推进大型仪器开放共享工作。
  • 2021
    04.12
    各有关单位:为了保证学校大型仪器设备购置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财政部科技部关于印发〈中央级新购大型科研仪器设备查看评议管理办法〉的通知》和《河海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办法(试行)》要求,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将召开2021年第2期大型仪器购置论证会,现将有关通知如下:一、时间地点2021年4月16日上午,确认时间和地点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项目负责人。二、论证范围单台(套)价值40万元(含)以上的教学科研仪器。三、信息报送请需要购置大型仪器的项目负责人按照要求填写《河海大学大型仪器购置论证报告》(附件1)和《河海大学大型仪器市场调研报告》(附件2)各四份,于2021年4月15日12:00前交至河海馆916,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qgx@hhu.edu.cn,其中项目单位意见栏须由学院院长签署意见并签名盖章。仪器购置项目负责人准备汇报PPT,主要内容为购置仪器的介绍、技术指标、购置必要性、市场调研情况等,时间控制在十分钟以内。四、联系方式联系人:陈林联系电话:83786206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实验与分析测试中心(挂靠)2021年4月12日
  • 2021
    03.22
         2021年3月10日,根据《河海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办法(试行)》要求,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组织有关专家对水文水资源与水利工程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拟购大型仪器设备进行专项论证,经现场汇报答辩,针对配套条件、购置必要性、技术先进性、校内同类仪器使用情况等评审要点,对申请的17台(套)大型仪器设备进行技术评审,综合科技部、财政部及专家意见,17台(套)大型仪器设备通过论证。现对通过购置论证的大型仪器设备予以公示:序号仪器名称1小流域流量水位自动监测系统2氢氧同位素测试系统3标准气象、水、生态、植被、涡度相关综合测量系统4多通道土壤碳通量自动测量系统5氧化亚氮同位素分析仪6侧扫测流雷达系统7植物茎流测量系统8便携式多参数气体分析仪9碳同位素分析仪10便携式微型流量自动监测仪11集成一体式机载高光谱激光雷达测量系统12机载高光谱成像仪13机载激光雷达14纳米颗度分析仪15水工混凝土微观结构超高扫描系统16水工混凝土结构性能劣化多尺度检测系统17高通量液氮冷冻研磨仪公示期为2021年3月22日至2021年3月24日。如有异议,请于2021年3月24日17:00前将意见以书面或电话方式反馈至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联系电话:83786206  地址:河海馆916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实验与分析测试中心(挂靠)2021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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