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上半年大型仪器使用情况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09-25
各有关单位:
按照《河海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办法(试行)》(河海校政〔2017〕74号)文件要求和工作安排,现开展2025年上半年大型仪器使用情况检查,具体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单台(套)价值40万元(含)以上的教学科研仪器,以河海大学大型仪器共享平台(http://yqgx.hhu.edu.cn)数据为准,数据范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二、检查内容
1.线下检查内容
(1)大型仪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是否张贴并及时更新,运行环境是否符合要求,机器故障是否及时处理等;
(2)《河海大学大型仪器使用维护记录本》是否填写规范,保管妥当。
2.线上检查内容
(1)大型仪器共享平台上仪器信息是否完整,包括:基本信息(主要规格及技术指标、主要功能及特色、计费信息、负责人、联系人、联系电话、仪器隶属机组、设备图标等)、使用设置、预约设置、计费设置等;
(2)使用机时是否及时录入。已安装“LabScout仪器使用授权客户端”的大型仪器自动记录机时,未安装的需在大型仪器共享平台上手动录入,并上传相应《河海大学大型仪器使用维护记录本》的pdf页。
三、工作安排
1、单位自查阶段(即日起至10月8日)
(1)仪器负责人自查大型仪器基本信息和使用记录,简易填报流程见附件,详细使用手册见网站“服务指南”https://yqgx.hhu.edu.cn/post/38
(2)二级单位大仪联系人(院级管理员)对本单位大型仪器进行检查,确保仪器信息和使用记录完整。
2、学校检查阶段(10月中旬)
实验平台处组织大型仪器检查小组通过网络和现场的方式开展检查。
四、相关说明
根据科技部《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办法》(国科发基〔2017〕289号),利用政府预算资金购置的大型仪器不履行共享使用义务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依法给予处分,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大型仪器开放共享工作。
本次检查的结果将作为各单位大型仪器购置论证、大型仪器维修基金和共享基金评审的依据。
联系人:王老师,夏老师
电话:025-83786206
附件:使用机时数据填报
实验室与平台处
2025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