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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水灾害防御全国重点实验室仪器设备开放使用收费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 2025-12-15

      水灾害防御全国重点实验室拟修订仪器设备开放使用收费管理办法,根据《河海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办法(试行)》(河海校政〔201774号),现将收费办法和收费标准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51215日至20251219日。如有异议,请于2025121917:00前书面实名反馈至实验平台处大型仪器管理科(河海馆127)。

      联系电话:025-83786206

      附件:水灾害防御全国重点实验室仪器设备开放使用收费管理办法0358981872823547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