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水灾害防御全国重点实验室仪器设备开放使用收费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 2025-12-15
水灾害防御全国重点实验室拟修订仪器设备开放使用收费管理办法,根据《河海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办法(试行)》(河海校政〔2017〕74号),现将收费办法和收费标准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5年12月15日至2025年12月19日。如有异议,请于2025年12月19日17:00前书面实名反馈至实验平台处大型仪器管理科(河海馆127)。
联系电话:025-83786206
附件:水灾害防御全国重点实验室仪器设备开放使用收费管理办法0358981872823547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