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 2026 年河海大学大型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6-05-07
为落实《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实施细则》(国科办基〔2026〕2 号)与《河海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办法(试行)》(河海校政〔2017〕74 号)要求,规范大型仪器管理、提升使用效益与开放共享水平,支撑学校科研高质量发展,现开展2026年河海大学大型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考核目的
全面掌握学校大型仪器运行、维护、共享与产出成效,强化统筹管理与集约利用,推广先进经验,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实现数据一次填报、支撑多项考核,为实验室建设、仪器购置、资源调配与绩效分配提供依据。
二、考核对象、范围与统计周期
考核对象:大型仪器所在二级单位
考核范围:产权归属我校、2025年12月31日前验收入账、单台套原值 40
万元(含)以上的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报废仪器不纳入考核,是否报废以资产管理系统登记为准;使用年限达20年及以上的仪器可以不纳入考核,特殊情况须向实验平台处提交书面申请及证明材料。
数据统计周期: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数据以河海大学仪器设备共享管理平台(简称:大仪系统,http://yqgx.hhu.edu.cn/)为准。
三、考核内容与指标体系
对标《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实施细则》(国科办基〔2026〕2 号),考核内容包括组织管理情况、运行使用情况、共享服务成效三个方面,具体评价考核细则详见附件1。
四、时间安排与工作任务
(一)仪器负责人自查与填报:4月28日—5月9日
1.对照《河海大学2026年大型仪器开放共享信息表》(附件2),在大仪系统中完善仪器基本信息(特别是“仪器隶属机组”)、送样设置、预约设置、计费设置等,要求大仪系统前台网站上“仪器信息”版块内容完整,“预约”或者“送样”功能正常。(网址:https://yqgx.hhu.edu.cn/category/equipment)
2.整理《河海大学大型仪器使用维护记录本》备查,在大仪系统核对2025年使用机时,并上传 PDF 电子版;
3.整理仪器收费标准和收费台账(费用明细单、财务“交款通知单”存根联等)备查,补充《2026年大型仪器开放共享信息表》(附件2)P列-Z列信息。
4.在5月9日前提交附件2至单位大仪工作联系人。
(二)二级单位自评与材料报送:5月11日—5月15日
1.复核大仪系统中本单位所有仪器信息,汇总附件2;
2.对照附件1评价细则逐项打分,形成打分表及支撑材料;
3.撰写《二级单位大型仪器开放共享自评报告》(附件3);
4.在5月15日前将附件1、附件3签字盖章报送至实验平台处大型仪器管理科(河海馆127),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yqgx@hhu.edu.cn。
(三)专家评审:5月18日—5月22日
实验平台处组织专家开展材料核查和现场抽查,按附件1细则进行打分。
(四)学校审核与结果公示:5月底
综合自评与专家评审得分,形成考核结果,公示。
五、激励与约束机制
根据《河海大学实验平台分级分类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河海校政〔2025〕62号)文件,机时数达到学校年均值以上、年度服务收入排名前列的,给予共享与维修基金支持;优秀单位在实验室建设、新购仪器论证中优先支持。
连续两年机时数靠后、使用率低的仪器,全校统筹调配;考核结果为待整改的单位,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将限制新增仪器配置。
六、工作要求
各有关单位须做到高度重视,压实责任,确保数据真实、材料规范、按时完成;强化大仪系统应用,做到机时实时记录、预约全在线、信息均完整。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夏老师
联系电话:83786206
邮箱:yqgx@hhu.edu.cn
附件:1.河海大学大型仪器开放共享评价细则(含打分表)
2. 2026年河海大学大型仪器开放共享信息表
3.二级单位大型仪器开放共享自评报告(2026版)
实验室与平台处
2026 年4月 28 日